來源:互聯網 2013-08-06 17:44:17
●小學、初中招生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劃片、分配原則
●小學、初中、高中班容量有明確規定
●2014年起,隨遷子女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享受與我省考生相同招生錄取待遇
山西省教育廳就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出臺了“十二條規定”,內容涉及嚴格控制中小學班容量、規范小學和初中招生、隨遷子女就學等多個方面。省教育廳要求加強貫徹落實工作,努力形成管理規范、運轉有序的中小學教育工作格局,努力提升教育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這“十二條規定”是:嚴格規范招生秩序小學和初中招生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劃片、分配的原則,招生時間、入學條件、報名辦法、招生結果向社會公布,非正?鐓^域招生的比例要嚴格控制在10%以內,不得隨意提前招生或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考試。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要嚴格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20%以內,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比例至少達到60%。
嚴格控制班容量小學每班控制在45人以內,最多不超過50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內,最多不超過55人;高一新生每班控制在50人以內,三年內不超過55人。
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均衡編班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均衡編班、均衡配備教師制度,嚴禁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實驗班。新學年開學前,統一舉行義務教育新生均衡編班儀式,公開進行電腦隨機編班,并邀請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人士監督,保證編班工作的公開與透明。
保證隨遷子女就學按照“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保證隨遷子女在流入地與當地學生一樣平等入學就讀,接受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參加中考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從2014年起,隨遷子女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享受與我省考生相同招生錄取待遇。
嚴禁公辦高中舉辦高考補習班公辦高中不得舉辦或與任何機構聯辦高考補習班,不得招收往屆生插班復讀,不得接受往屆生在本校報名參加高考。
嚴格規范考試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公開學生考試成績,不得依據考試成績對學生、班級或教師排名排隊獎懲。嚴格高考信息管理,除考生和招生學校外,不再向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提供考生報名、考試成績等信息。嚴禁單純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對學校、校長和教師排名排隊和獎懲。
嚴格教輔資料選用嚴格按照一科一輔、學生自愿購買、學校無償代購的原則,在省頒教輔材料目錄范圍內征訂和選用,學校和教師不得統一組織學生購買其他教輔材料。
嚴格執行作息時間小學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初中不超過8小時;到校時間小學夏季不早于7:30,冬季不早于7:50,初中夏季不早于7:00,冬季不早于7:30;寄宿制學校學生每天睡眠時間小學不少于10小時,初中不少于9小時。
嚴格規范課程開設高度重視音樂、美術、科學、綜合實踐、通用技術、理化生實驗等課程開設,不得隨意擠占。嚴禁隨意加深難度、增加課時,趕超進度,嚴禁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堅持大課間活動,確保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
全面規范改制學校對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工作再復核。對未達到規范要求的學校一律執行同類公辦學校收費政策,對清理規范不到位、存在問題的普通高中取消招生計劃。
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國家治理義務教育擇校亂收費“八條措施”和山西省“八項規定”,義務教育學校嚴禁以“捐資助學”名義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各種費用,堅決禁止要求家長到學;蛑付▎挝焕U納各種名目的擇校費行為。
嚴格規范教師從教行為采取措施提升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和教學業務能力,教師不得以責令學生停課、轉學、退學等方式剝奪學生受教育的權利,更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公辦中小學教師工作日期間不得到校外兼職或參與有償補課,不得組織有償家教、補課。
省教育廳將組成聯合督查小組,對“十二條規定”落實情況展開專項督查,對違反“十二條規定”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嚴肅查處,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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