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作者:虹口區教育局 2017-03-01 16:48:08
三、初中招生入學工作
(一)小學五年級畢業考試
跨區縣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小學參加畢業考試。虹口區2017年小學五年級畢業考試由各小學自行命題,區教研室根據課程標準做好命題、閱卷等工作的指導與監管。
(二)小學畢業信息核對
2017年4月1日—10日,各小學有序組織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等關鍵信息進行核對,并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系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到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4月10日為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三)公辦初中入學安排
1.公辦初中的招生繼續執行一所或幾所小學對口一所中學的統配辦法。本區小學就讀的五年級學生按對口統配原則升入相應的公辦初中就讀,九年一貫制學校的五年級學生原則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學校不得招收無小學學籍材料的學生。
2.跨區就讀或本區跨聯合招生地塊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或居住地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就讀小學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申請跨區的學生家長須在網上進行填報),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將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按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方案另行制定)。辦理回戶籍所在地和到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為2017年4月10日。
3.對已在本區小學就讀的非本市戶籍的小學五年級畢業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4.在外省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含港澳臺)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的,須攜帶相關證件(參照一年級新生入學所需證件)到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祥德路141號)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審核通過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四)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
1.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體育傳統特色項目學校、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可按有關規定招收批準項目與計劃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本區體育、藝術特長生招收數控制在本年級學生總數的5%以內。
2.各校必須嚴格按照《2017年虹口區初中學校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實施方案》(附后)制訂招生簡章,明確項目、招生計劃和招生辦法,經區教育局審核通過后,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并實施。擬錄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名單須在就讀小學張榜公示,同時報區教育局審核。嚴禁學校以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為名招收擇校生。
3.小學畢業生可根據本人體育或藝術特長填報一所經批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招收學校。一經錄取將不能參加民辦學校招生入學,不再列入對口統配計劃。
4.體育、藝術特長生測試時間為4月15日—16日,特長生招生工作于4月22日完成。
(五)民辦初中招生入學
1.4月27日—29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家長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www.shrxbm.cn)填報志愿,每個學生限報3所民辦初中。
2.報名成功后,家長必須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的“民辦報名學生照片上傳”欄目中按規定要求上傳學生本人照片,未上傳照片的學生將不能參加民辦學校面談。
3.5月6日—7日為民辦初中面談時間。面談時,學生憑面談通知,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證登記申請回執》等證件和《上海市中小學生成長記錄冊》,學校要對家長提供的相關材料和證件進行核對。
4.5月8日—9日進行第一志愿錄取,5月11日—12日進行第二志愿錄取,5月14日—15日進行第三志愿錄取。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短信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確認工作。5月16日,學校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將新生錄取名單通過網絡上報區教育局。
(六)招生日程安排
3月15日前,上網公示2017年虹口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信息。
3月18日—4月7日,公辦初中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
3月25日—4月7日,民辦初中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
4月1日—10日,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
4月10日,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
4月14日前,小學完成初中入學告知書送達工作。
4月15日-16日,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測試。
4月22日,完成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
4月27日-29日,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5月5日,上傳民辦初中報名的學生照片截止日。
5月6日-7日,民辦初中學校面談。
5月8日-9日前,民辦初中第一志愿錄取。
5月11日-12日前,民辦初中第二志愿錄取。
5月14日-15日前,民辦初中第三志愿錄取。
6月30日,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
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學通知書發放工作。
四、管理與監督
(一)區教育局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市教委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有序進行。
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控,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控機制。
區教育行政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工作機制,監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協助解決本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凡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的,或拒絕接受本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區教育局將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或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或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的,或招收無小學學籍材料學生,或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或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區教育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拒不糾正的,核減該校第二年30%招生計劃數,取消當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三)政策咨詢與監督。
虹口教育信息專網:http://www.hkedu.sh.cn
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地址:祥德路141號
咨詢電話:65210617、65758572
監督電話:65758513
附件:(點擊下載)
1.2017年虹口區初中學校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實施方案
2.虹口區初中學校體育類特長生報名表
3.虹口區初中學校藝術類特長生報名表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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