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 2017-12-05 15:19:25
(二)調整學區
1、潘天壽中學的原“4”塊學區調整到躍龍中學。即:東至興寧南路以西(車河路口至環城西路口),南至環城西路以北,西至山河路以東(車河路口至環城西路口),北至車河路路以南學區地段調整到躍龍中學。
2、星海中學的原“7”塊學區調整到躍龍中學。即:東至興海南路山腳,南至東郊路以北,西至望海路以東,北至人民大道以南(望海路口至興海南路山腳)學區地段調整到躍龍中學。
3、金橋校區的原金山一路至金山九路學區調整到新建的回浦小學。即:金山一路以北學區地段調整到新建的回浦小學。
五、錄取順序
城區公辦中小學劃片招生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錄取:1、一類學區內有父母房產的;2、一類學區內有隔代房產的;3、一類學區內無父母房產的;4、二類學區內有父母房產的;5、二類學區內有隔代房產的;6、三類電腦派位入學的;7、三類選校入學的;8、三類被電腦派位淘汰安排入學的。
招生工作嚴格按事業計劃進行,按批次錄取、額滿為止。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二類對象按購房時間(房產證發證時間)先后確定錄取名單,未錄取人員由城區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就讀學校。
六、實施步驟
時 間
工 作 安 排
4月份
招生政策宣傳,小學一年級新生報名登記
5月份
初中一年級新生報名登記
6月份
中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資格認定、證件查驗
7月份
編制學生名冊、公布各校招生余額、第3類新生填報選校意向、組織電腦派位、公示新生錄取名單、發放入學通知書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根據人員變動情況,縣政府對縣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了重新調整。為全面貫徹“陽光招生”政策,義務教育段城區學校招生工作在縣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監督小組的監督下,由操作小組負責具體實施。
(二)加強招生信息和學籍管理。堅持公開、便民原則,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招生信息公告制度,統籌做好所轄學區招生的組織、協調工作,為適齡兒童和少年報名入學提供便利。提前向社會公告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辦法及需攜帶材料等),招生結束后公布新生錄取名單。同時,進一步完善學籍管理辦法,健全中小學電子學籍管理制度。建立在校學生信息庫,規范區域內外轉學的學籍管理,接受全社會監督。
(三)嚴把資格審核關。新生監護人根據招生對象條件提供相關預約登記,由縣相關職能部門對各類證件進行資格審核和實地核查。對新生監護人偽造證件或隱瞞事實的,取消新生進城就讀資格,并報有關部門嚴肅查處;對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偽造證件或隱瞞事實的,由縣監察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八、其它事項
(一)第一類、第二類對象不得參加搖號。
(二)招生對象中的“城區”界定:初中指躍龍中學、城關中學、星海中學、潘天壽中學、桃源中學等5所城區公辦初中的學區所在地,小學指實驗校區、城南校區、城西校區、金橋校區、城中小學、城東小學、潘天壽小學、華山小學、星海小學、銀河小學等10所城區公辦小學的學區所在地。
(三)符合縣政府人才引進和招商引資等相關政策的,由縣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安排。
(四)凡已經取得小學一年級學籍的適齡兒童,不得重讀小學一年級。未達到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的兒童,不得提前入學。
(五)新生監護人有效證件截止時間為當年4月30日前。
(六)本招生方案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相關推薦:
小升初試題、期中期末題、小學奧數題
盡在奧數網公眾號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幼教網,幼兒教育我們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