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作者:徐匯區教育局 2017-03-01 19:13:36
上海市徐匯區關于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7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17]2號)精神,現就徐匯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公辦小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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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殘疾兒童可適當推遲一年入學。
(二)招生原則
1.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實行對口入學的辦法,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對于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額為40人左右。
2.對于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3.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4.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5.符合就讀條件的外省市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優先安排持有滿積分的《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
(三)信息登記
1.2017年,繼續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www.shrxbm.cn)進行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信息登記。3月18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開通。
2.信息登記前,家長須對幼兒在讀幼兒園提供的相關人口信息進行比對確認,如與實際情況不符,應先到有關部門補辦或更正信息,再進行入學信息登記。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所持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3.4月8-23日,凡本區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就讀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規定時間至徐匯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百色支路28號)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4月23日為本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學信息。
(四)入學報名
5月27—28日為公辦小學報名核對證件日,各報名核對證件點對已填寫入學信息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
1.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出生證、房產證、《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并提供與登記申請回執一致的本區自購房房屋產權證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等相關居住證明。
2.外省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出生證、《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和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的《就業失業登記證》),適齡兒童本人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所持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區自購房房屋產權證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各報名驗證點要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隨遷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兒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證和證件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隨遷子女《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3.聾啞、盲(低視力)等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或生活的適齡兒童,由徐匯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安排進入相關學校。中、重度智力殘疾兒童到徐匯區董李鳳美康健學校進行入學登記信息審核(浦北路1109號,電話:54182577*8222)。輕度智力殘疾兒童應在對口小學隨班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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