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松江區教育局 2018-03-01 14:12:15
(二)回戶籍(居住)地就讀。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畢業后可在學籍所在區就讀初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所在區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所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為4月13日。
(三)小升初入學方式。本區公辦初中按“區域劃塊、免試入學”原則,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劃定對口入學學區范圍,并下達名冊。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升入本校就讀六年級。
(四)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加強對體育、藝術特色項目學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據體育傳統特色項目學校和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建設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辦法,建立健全特長生資格確認制度。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公開體育傳統特色項目學校、藝術教育特色學校招生計劃。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收數應嚴格控制在本年級學生總數的5%以內。
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相關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公布招生簡章,明確招收項目、計劃、招生辦法等。擬錄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名單須在就讀小學張榜公示,同時送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體育、藝術特長生測試時間為4月21日—4月22日,特長生招生工作于4月29日完成。
(五)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學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入學。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六)來滬就讀六年級。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學生,如需在本市就讀六年級的,須攜帶相關證件到區教育考試中心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截止日期為8月10日),由區教育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四、民辦學校招生
(一)公布招生簡章。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指導與管理,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核準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將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招收寄宿生人數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區教育局網站上公布。嚴禁民辦中小學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本區民辦學校應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與范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跨區招生。學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簡章及公告,須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程序、面談范圍、收費標準、“三個承諾”(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等工作、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等。民辦中小學不得提前組織面向幼兒園大班幼兒、小學畢業生的招生宣講或變相遴選。
(二)實施網上報名。本區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學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最多可填報2所民辦小學。5月4日—5月6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含民辦一貫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最多可填報3所民辦初中。報名民辦初中成功后,家長必須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的“學生照片上傳”欄目中按規定要求上傳學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傳照片的學生將不能參加民辦學校面談。
(三)規范面談程序。5月18日前,民辦中小學要將面談方案(包括面談方式、面談題目等)密封并加蓋密封章封存后,報區教育局備查。民辦學校僅組織一輪面談,嚴禁組織兩輪及以上的面談。要規范面談程序和方法,面談應結合本校辦學理念與辦學特點,通過活動考察、面談交流等方式,從行為習慣、學習習慣、團隊合作、實踐能力、身心素質、興趣愛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生。民辦學校應安排面談全程錄音錄像,作為履行規范招生的證據。嚴禁學校利用面談進行任何形式的學科知識考試或測試。嚴禁對報名民辦學校的學生家長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評、調研等活動。民辦學校的面談過程向市和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學生憑面談通知,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證件參加民辦學校面談。參加初中面談的學生還須攜帶《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民辦小學、民辦初中面談時間為5月19日—5月20日。
(四)分批招生錄取。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按志愿分批次錄取辦法。5月21日—5月22日進行第一志愿錄取,5月24日—5月25日進行第二志愿錄取,5月27日進行第三志愿錄取(限初中)。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短信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確認工作。民辦學校招生工作于5月28日完成,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考試中心。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照“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的原則統籌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安排進入初中就讀;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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